福州大学法学院

“案”含道理|花钱“托关系”就能上好学校?警惕“入学请托”诈骗陷阱!

案例一:被告人陈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谎称自己是检察院领导,有很强的人脉关系,只需支付“关系费”就可以让子女入学鼓楼区重点小学。为隐瞒犯罪事实,陈某某还向被害人发送编造的入学通知书等材料,使被害人误认为孩子已被学校录取。9名被害人信以为真,陆续向陈某某指定的银行

诈骗 晋安 行贿罪 诈骗罪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5-09-24 18:46  1